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批原则及有关政策
1、审批原则:
(1) 申办项目必须符合三个有利原则:有利于引进发展资金、引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经营管理方式;
(2) 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合作道路运输企业,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道路运输企业;
(3) 合营中方必须有从事道路运输业3年以上的经营经验;经营客货运输的,必须拥有营运车辆20辆以上,并有固定站场设施;
(4) 申请进口汽车的出租汽车项目不予批准。
2、审批程序:
投资总额在限额以上的项目,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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