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出现许许多多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知道政策规定的话,可能股权转让就会陷入僵局,这样既浪费了时间,也损害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下面小编就来向各位说道说道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出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案:
首先,关于有多个股东的有限公司,多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假如部分股东反悔的话,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因为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第二,多个股东的公司,股东可能不是待在同一个地方或者一时半会不能来现场和其他股东一起签署同一份股权转让协议,那么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也可以分开签署。
其次,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应出资的资金未实际出资到位,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最后,发生股权转让纠纷时,假如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的话,首先应该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召开股东会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诉讼解决。重新刻一枚公章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关于股权转让的纠纷有很多种,这里就不逐项讲解了,希望可以帮到那些有此困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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